2017年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2-15 11:00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后勤事务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职能调整

坚持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保障法制化的方向,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强市机关后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转换机制,推动后勤服务商品化、市场化,促进联合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机关后勤保障体制,有效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 主要职责 

1、根据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关机关大院后勤事务工作的具体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机关事务、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市机关有关单位财政预算经费管理;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单位财政管理,严格按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按照国家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制定市机关大院房地产管理制度;负责市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统一管理工作。

4、负责市机关办公区、生活区(含二区)的规划协调工作;负责办公区和生活区基建的立项、报批和基建工程施工管理;负责市机关大院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办公用房、干部职工宿舍分配、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

5、负责领导及市机关大院(含二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6、负责市机关大院房屋维修资金和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的申请,并组织实施;负责水电供应、线路安装、改造、故障维修,以及水电费的代收代支等综合管理工作。

7、负责市机关干部职工食堂的管理及办公区、生活区(含二区)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

8、负责市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所、后勤、医务工作;负责市会议中心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家班子的中巴车的管理。

    11、负责市机关附属卫生所、托幼园等单位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12、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玉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玉林市委市政府机关卫生所。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房管科、节能科、机关后勤服务大厅管理科、监察室、行政科、保卫科、水电科、物业管理科、服务科、会议中心共12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4854.43万元,同比增加663.3万元,增长  15.8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53.92万元,同比增加412.79万元,增长11.03%。

上年结余收入249.51万元,同比增加249.51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485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85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4053.82万元,增长506.34%;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671.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24%,同比增加782.28万元,增长20.1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76.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7%,同比减少81.64万元,减少51.72%。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6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4%,同比减少1.26万元,减少2.05%。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5.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95%,同比减少1.08万元,减少2.29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 485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 %,同比增加4053.82万元,增长506.3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86.8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2.09 %,同比增加36.55万元,增长6.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177.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05%,同比增加4141.91万元,增长11710.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0.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86%,同比减少124.64万元,减少57.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5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3.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机关服务397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1.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维持市委市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6.2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是用于按规定缴交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经费30.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45.9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2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4.5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2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4.51万元, 比2016年初预算5万元增加149.51万元,同比增加299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 0万元,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0万元,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 2.51 万元,同比减少2.49 万元,下降49.80 %,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1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 0万元,同比增加152万元,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底我市实现公车改革,2016年不安排公车费用预算。玉林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由我局组建市本级应急机要通信车辆管理平台,经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市本级保留的应急机要通信车辆156辆,其中41辆集中在市公车管理平台管理,这些车辆按公车使用规定范围使用时,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655万元,同比增加825万元,增长45%。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6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2640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2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50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3971.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局机关及两个下属单位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