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本局网页查阅(网址http://ylsjgswglj.yulin.gov.cn//xxgkml_31207/xxgkzn/t5235110.shtml),也可以到本局机关后勤服务大厅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局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局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局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局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局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本局网页查阅,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受理点为本局机关后勤服务大厅。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局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复制有效。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玉林市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局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局机关后勤服务大厅信息公开受理窗口;办公地址:玉林市委市政府旧大院机关后勤服务大厅;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5-2336820;传真号码:0775—2825984;邮政编码:5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