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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要点》政策解读

2021-01-29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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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要点的通知》出台,根据政务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乡村旅游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融合发展、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为了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国家层面先后制定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资源发〔201898号)等指导性文件,自治区也围绕“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了14条措施,以全面推动我区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近年来,玉林市乡村旅游产业在经历了一个发展“井喷期”后,面临了急需提升文化内涵、延伸产业链提档升级、创新消费营销模式、规范行业发展和有效助力乡村振兴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玉林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质量,促进玉林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培育玉林农村发展新动能,制定目标明确、实施有效的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非常必要。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工作。

二、起草依据及过程

2020年7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4号)出台后,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按照市政府要求,以桂政办发〔2020〕44号、中发〔2018〕1号、文旅资源发〔201898号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为依据,成立了专门的文件起草小组,牵头起草玉林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配套文件参照自治区相关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初稿。2020年7-9月,起草小组对初稿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改完善,于9月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于10月15日将征求意见稿分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20个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11月5日,共收到20个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反馈的意见,其中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和容县人民政府提出了修改意见,其他单位无意见。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的意见,并完善了相关程序,形成送审稿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部分是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以深化文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挖掘与打造全市自然资源、农业资源、乡村人文旅游资源,培育形成玉林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和项目体系。到 2025 年,力争新增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新增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新增广西文化旅游特色小镇4个,新增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个,培育农家乐(民宿)示范点10家。新增或升级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10个。全面推进玉林市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建设成为广西乡村旅游示范市,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生态休闲乡村旅游目的地,培育成为文化旅游产业的新业态,全力助推玉林乡村旅游振兴。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重点任务为11个方面的措施。

1.加快乡村旅游业态融合发展 ;2.加强乡村旅游品牌建设 ;3.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4.健全乡村旅游营销体系 ;5.创新乡村旅游消费模式 6.推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 ;7.提升乡村旅游发展基础;8.提高乡村旅游安全管理水平;9.规范乡村旅游民宿发展;10.完善乡村旅游利益联结机制;11.加快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每个任务措施,明确了目标、责任单位。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共四条: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和强化考核督查四个方面。

四、玉林特色

围绕全市乡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把玉林市建成广西乡村旅游示范市,成为全国知名的生态休闲乡村旅游目的地的主要目标,提出建设玉林特色岭南文化名镇名村、桂东南岭南文化旅游民宿发展片区、玉林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乡村田园和农业示范基地、森林康养、温泉度假、乡村研学基地、乡村电商旅游和带景直播、“三带三加”乡村之旅等具有地方特色旅游发展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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