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事管规〔2018〕1号
驻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各单位:
现将《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周边停车场管理制度》及《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周边停车场实行发放停车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9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周边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周边停车场规范化管理,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出入安全,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凡是出入停车场车辆和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车辆进入时一律将停车证放置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下角,自觉服从管理(执勤)人员查验。
二、在工作日办公时间(7:30-18:30),停车场只准办公大楼工作人员及外来办事人员车辆停放,实行发放停车证管理。在此时间段,禁止无停车证车辆停放占用车位,物业公司每日上午7:30、14:00开始组织清查并进行拍照登记,对无停车证占用车位的车辆,物业公司将采取措施处理,确保停车场的管理有序规范。
三、除工作日办公时间外(18:30-次日7:30)及周末双休日期间,原则上优先办公大楼值班人员车辆停放,社会车辆可进入停放。法定节假日期间停车场对外开放。
四、进出停车场车辆应服从现场管理(执勤)人员指挥,按交通指示标识和规定路线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小时。车辆停放后应锁上防盗锁,并锁好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上,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五、进入停车场车辆必须符合停车场设计要求,超长超宽超高车辆不能进入停车场。重型装载车不能进入停车场,轻型工程施工用车进入停车场需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入。
六、严禁随意占道停车、越位停车、乱停乱放,对堵塞车道影响交通畅通的,以及无停车证车辆长期占用车位的由物业公司采取措施处理。
七、严禁燃油车辆在新能源车辆车位(即有充电桩车位)停放。
八、严禁在停车场区域内试车、修车及练车;禁止乱扔烟头、杂物和垃圾,自觉维护停车场公共环境卫生;不得损坏路面、路牌、路沿、各类标志、公用设施、充电桩设备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污染物品的车辆或车容不整洁、漏水漏油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十、违反本管理制度情节轻微的,由现场管理(执勤)人员提出口头警告;违反本管理制度情节特别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周边停车场实行
发放停车证管理办法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加强监管力度,确保车辆有序停放,经研究,实行停车证管理办法。
一、车辆出入管理
(一)公务用车凭标识免证出入。
(二)驻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工作人员车辆在工作日办公时间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放的停车证出入停车场。外来办事人员或参加会议人员车辆在工作日办公时间凭机关事务局发放的临时停车证出入停车场。
(三)停车证仅限大楼周边停车使用,一车一证(停车证上车牌号与实际车牌号相同),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车辆进入时一律将停车证放置于汽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下角,自觉服从管理(执勤)人员查验。
二、停车证分类及使用期限
(一)停车证发放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二)停车证分为A、B、C三类:A类发放对象为办公大楼各单位上班的在职在编人员; B类发放对象为办公大楼各单位借调和聘用人员; C类发放对象为外来办事人员或参加会议人员。
(三)停车证使用期限:A类停车证长期使用,人员调动及时办理(收回)停车证。B类停车证使用期限为一年,每年审核一次,人员调动及时办理(收回)停车证。C类停车证为临时停车证,只当天使用,车辆离开前收回或当天收回。
三、停车证办理办法
(一)A类停车证办理,每人只限申报一辆车,各单位统一提供在职在编人员私家车辆(含新能源电动汽车)行驶证(行驶证非本人姓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驾驶证复印件、编制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发放。
(二)B类停车证办理,每人只限申报一辆车,各单位统一提供借调人员和聘用人员的文件(相关证明材料),私家车辆(含新能源电动汽车)行驶证(行驶证非本人姓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驾驶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发放。B类停车证办理需各单位正职领导签字确认,一旦发现造假,将该单位B类停车证作废。
(三)C类停车证为临时停车证,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制发。
(四)停车证丢失后应及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开具证明、说明原因,给予补办。变更车牌时,应持原停车证及单位证明、新车行驶证复印件补办。
四、停车管理
(一)停车场管理工作,停车证查验工作,临时停车证的发放和收回工作由物业公司负责。
(二)停车场分时段管理,工作日办公时间(7:30-18:30)禁止无证车辆停放,只准有停车证车辆停放。工作日每天上午7:30、14:00开始由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将对无停车证车辆进行清查,并进行登记拍照,由物业公司采取措施处理。
(三)凡停车证涂改、停车证上车牌号与实际车牌号不符,未按规定停放或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和指挥的,管理人员有权收回停车证。
(四)办公大楼南平台处不准停放车辆,违者由物业公司采取措施处理,若需接送人员的,待人员上下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到周边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