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表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表7 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表10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表11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二、表12 2024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玉林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及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房地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上述单位政策性住房的调配及保障管理,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权属、调剂、使用监管、处置和维修等。负责市直机关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以及本中心(局)管理的生活区的规划改造、建设监管、调配管理和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工作。
(三)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公务用车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管理。
(四)在市节能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考评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向有关部门上报各种能耗数据,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抓好节能宣传和培训,监督管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负责本中心(局)财务管理,严格按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接受委托管理市直机关有关单位财政预算经费代理记账。
(六)负责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和本中心(局)管理的生活区的统一管理,协助信访、公安等部门妥善处理上述区域的群体上访事件。负责上述区域的设施设备日常保养维护、园林建设、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交通秩序维护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文化艺术中心会议室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务工作。
(八)负责市领导干部生活服务的协调、保障、管理等及市领导干部周转房的日常服务。负责市直机关干部职工食堂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玉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玉林市委市政府机关卫生所。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房地产管理科、资产维护科、园林保洁科、保卫科、市会议中心、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服务管理科、市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市公务用车定编办公室)共12个职能科室。
三、此公开预算为本部门汇总预算。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7129.87万元,同比减少576.05万元,减少7.48%,相比上年有所减少,减少主要原因是维持服务的项目经费减少。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7129.87万元,同比减少576.05万元,减少7.48%,相比上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维持服务的项目经费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7129.87万元,同比减少576.05万元,减少7.48%,相比上年有所减少,减少主要原因是维持服务的项目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74.87万元,同比减少1236.06万元,减少30.8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00万元,同比增加542万元,增长15.6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55万元,同比增加120万元,增加51.06%,主要原因是转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代收水电费项目支出增加。单位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7129.87万元,同比减少576.05万元,减少7.48%,相比上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维持服务的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69.87万元,同比减少1191.06万元,减少46.51%,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5760万元,同比增加615.01万元,增加11.95%,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6774.87万元,同比减少696.05万元,减少9.32%。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6774.87万元,同比减少696.05万元,减少9.32%,收入和支出同比均减少,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经费支出,维持服务的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4.87万元,同比减少1236.06万元,减少30.82%。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956.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45%,同比减少1261.71万元,减少39.2%。主要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为保证我局正常运转所需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维持市直机关各集中办公区域正常运转提供后勤服务的相关支出,这些支出项目相比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退休相应经费支出下降,同时根据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经费支出,维持服务的项目经费减少。
(二)教育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48.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9%,同比增加35.68万元,增长11.4%。为局直属单位市直机关幼儿园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及学校日常公用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薪酬调整,以及2023年考入控制数教师2名登记入编财政纳入保障,相应支出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70.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同比增加8.44万元,增长3.22%。包括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相比上年有所增加,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计缴社保基数增加,2023年7名在编人员退休,相应离退休补助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06.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3%,同比减少9.43万元,下降8.13%。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主要原因是7名在编人员退休,相应计缴的社会保险支出下降。
(五)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92.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9%,同比减少11.03万元,下降10.69%。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2个直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由于7名在编人员退休相应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9.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21%,同比减少1191.06万元,减少46.51%。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12.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1.19%,同比减少1204.12万元,减少51.98%。主要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社会保障支出及住房公积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财政资金聘用编外人员经费由基本支出调整为项目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7.5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5%,同比减少17.44万元,减少11.07%,主要原因一是直属单位市委市政府机关卫生所调整人员编制数后,定额公用经费减少。二是市直机关幼儿园2023年秋季期入园人数比上年减少,导致按在园幼儿人数编列的学校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减少。三是我局2023年7名在职人员退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经费相应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0.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31%,同比增加30.51万元,增长43.79%,主要原因是按月发放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比上年增加。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两费”经费支出预算132.35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9.15万元,下降6.47%,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1.55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3.33%,主要是增加代管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的经费0.05万元,我局此项预算经费为1.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127.3万元,比上年减少12.7万元,下降9.0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45.5万元,比上年减少14.5万元,下降24.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响应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8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长2.25%,我局此项预算经费为80万元,与上年持平,为在我局公车管理平台直接管理的21辆公务用车(含领导出行中巴车5辆)的运行维护费,增加部分为代管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的经费1.8万元。
(四)会议费2024年预算安排3.5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代管单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的经费3.5万元,我局无此项预算经费。
(五)培训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000万元,同比增加542万元,增加15.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财力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我部门共有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84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7.61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是我局2023年7名在职人员退休,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2832.87万元,同比增加1582.77万元,增长126.61%。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399.6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9.4%;分散采购预算1433.2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0.6%。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464.6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31.2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3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公务用车持有量184辆,其中全市应急机要通信车辆18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为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空调机组1套、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发电机组1套、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监控及道匣设备1套、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节能监控设备1套。
(四)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00万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如下。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市直机关办公区维护费,预算资金34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积极探索机关事务工作的新思路,努力创新机关事务工作的方式方法,在机关事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上下功夫,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创建稳定有序、整洁优美的文明大院,创建平安小区。设4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办公用房租赁3处;数量指标2:各集中办公区及生活区域维护管理地点7处;数量指标3:各公共区域、办公区水电保障(确保各办公区、公共区、生活区水电正常供应);数量指标4:各办公区物业维护(保障各办公区物业服务)。设2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按合同支付率100%;质量指标2:各集中办公区及生活区域物业、水电、保洁绿化、安保管理等质量要求合格率100%。设3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资金支付率≥90%;时效指标2:完成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时效指标3:完成率100%。设2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用839.6万元;成本指标2:各集中办公区及生活区域维护服务管理费用2560.4万元。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即:保障各办公区正常运转,提高服务保障效能(确保市直机关安全平稳高效运转)。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即:市直机关干部职工满意度≥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