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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充电桩,停车费减半……新能源汽车又有新“福利”

2019-02-19 15:27     来源:玉林新闻     作者:陈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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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新能源汽车推广再迎利好。日前,自治区工信、发改、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快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停车、上牌、充电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群众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

按《通知》,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位,停车费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减半征收。同时,规划建设微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按现有停车位一定比例,在道路两侧、人行道树木间允许的空间、小区或单位围墙周边、绿化带周边等区域,设置长2.5米-3.5米、宽1.8米-2.2米的停车位;严禁非新能源汽车占用专用停车位。

在市民关心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插座上,将由住建部门统筹住宅小区的充电插座报装、安装管理和验收流程。对新能源汽车开放公交专用车道,对限号、限行的城市道路,准许新能源汽车不限号、不限行(城市道路中规定的单向通行道路、限制宽度、限制高度和限制质量、限制轴重的道路除外);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为新能源汽车开辟上牌绿色通道等等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其余场所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具备单独计量的,低谷时段(23: 00-7:00)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的50%

此外,在现有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制度下,实施新能源汽车长期租赁改革,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推广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目前,我市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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